新北市新莊區公所社會課臨時人員3名|高中以上|社政福利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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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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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社會課臨時人員3名(月薪32,450元)
正取
3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莊區公所社會課(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及福營行政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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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學歷:高中(含)以上畢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精熟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人士報名投件。)

工作項目

辦理社政、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1. 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 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主題服務/就業/市府徵才網頁下載填寫),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本職缺正取3名(1為現缺、1為6/1預估缺、1為6/2預估缺),備取 2 名(候用期間3個月),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或不足時,得予僅以符合業務需求條件者錄取或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

3. 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  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21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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