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徵約僱1名|專科以上|賽事票券與產業調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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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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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3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4樓(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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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

(四) 具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族身分者,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運動賽事票券黃牛票相關業務。

(二) 辦理運動產業市場調查相關業務等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相關專業證照、工作服務證明、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 本職缺視面試成績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 薪資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4,775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五)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底)。

(六)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運動部產業及科技司廖先生,電話:(02)8771-1266,電子郵件信箱allen12@sports.gov.tw。

聯絡E-Mail
mingyue@sport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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