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局約用人員徵才|護照製發業務、中英文書處理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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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外交事務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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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並有樂願學習心態。
(四)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工作項目
協助護照製發業務,並能配合工作輪調、加班、排班及延長受理護照時段之為民服務工作。
聯絡方式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護照製發服務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32,451元。
二、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製發服務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8197-ef790-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三、 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製發服務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5年6月2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四、 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歷史關缺
115/05/22 ~ 115/06/02
外交部領事局約僱代理人|臺中辦護照簽證業務|專科以上
115/06/04 ~ 115/06/15
外交部領事局約僱代理人|臺中辦事處|護照簽證業務
115/06/04 ~ 115/06/11
外交部領事局約僱護照行政人員1名|專科以上、中英文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