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約僱五等1名|專科以上|採購及職安業務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90薪點(約40,339元)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包含WORD、EXCEL等,並以具備公文處理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三)能配合機關業務需要執行職務分配及調整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小額採購、財物修繕。

(二)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三)地政講堂管理、短程車資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上傳為附件,如有其他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亦請合併上傳。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90薪點,約40,339元),得候補2名。備取人員限於擔任同屬原公開甄選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且屬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職缺。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5年8月2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本機關確保所有員工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均無差別對待。

(七)工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秘書室林股長02-27287372;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洪科員02-27287329。

聯絡E-Mail
oa-1051@gov.taipei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