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管處徵工程員1名|大學以上|違建拆除與1999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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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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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無(待遇:新台幣47,850元至52,301元)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委託就服處公開徵選:聘用工程員(類別編號68)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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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違章建築現場疏導改善及拆除工作。

二、辦理公共工程違章建築拆遷補償。

三、處理1999緊急通報案件(全日含例假日)。

四、天然災害專案留守。

五、處理公文書函等庶務性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待遇:新台幣47,850元至52,301元)。

二、自實際到職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聘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三、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四、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5年第6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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