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約用會計人員1名|大專以上|經費控帳與單據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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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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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30 ~ 115/06/0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臺北市 中正區 徐州 路 5 號 1 4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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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 ,且非教育部青 年發展署現職約用人員者:

(一)學歷:國內外大 專以上學校畢業 或應屆畢業生 (需於 115 年 7月底以前取得畢業證書 )。

(二)具撰擬文稿能力、精通電腦文書處理(如: Word 、Excel 、 PowerPoint 等)。

(三)具經費結報系統及中央政府機關歲計會計系統 ( 實務 經驗者尤佳。

(四)善於溝通協調,並對會計工作有熱誠。

二、無下列情事 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

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 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 執行 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 10年。

(七)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八)本署各級長官 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辦理經費動支控帳、採購監辦、單據審核、傳票編制、補捐助團體登載及各類傳票覆核作業 、內控資安網頁維護、出納查核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聯絡方式

一、 報 名方 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 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表 電子檔 e mail 至 sun288@mail.yda.gov.tw ,並郵寄上開資料表紙本暨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 1 份 為節能減碳請以雙面列印及使用 1 個燕尾夾依序裝 訂):

1.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約用人員 應徵 履歷表( 含 中文 自傳及照片 並簽名) 。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 歷 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 影本 (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

(二) 紙本郵寄地址 於截止日前( 以 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 100218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人事室 收,信封請註明「 應徵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主計室 約用人員 職務 」 。

二、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 倘應徵人員均 不符遴用需求 ,得 予從缺。

五、 工作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 。

六、 薪資: 學士 280 薪點( 月支報酬 新臺幣 3 8 948 元) 、 碩士 296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 41,174 元) 另須自付勞、健保等費用 。

七、 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 若干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

八、 新進人員得先予試用,試用期間以 3 個月為限。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進用;不合格者,不予進用。

九、 本案聯絡人: 江 小姐 ,聯絡電話 02 7736695 7 相關工作內容詢問, 請逕洽 主計室葉 先生 ,聯絡電話 02 77365391 聯絡地址: 100 218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聯絡E-Mail
emawen42@mail.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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