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專員1名|薦任7-8職等|公路監理業務經驗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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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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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交通行政
人員區分
專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6月5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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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路監理業務經歷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合格),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三、最近5年年終考績須有4年以上考列甲等。

四、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改進方案業務。

二、本所施政計畫編訂、管考及公關媒體等專案業務之推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7)7711101分機865。

聯絡E-Mail
yixin@t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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