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薦任6-7職等幫工程司1名|土木工程業務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幫工程司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處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缺視業務情形得派兼主任、站長職務。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於115年6月8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5年6月8日(含當日)前,由下擇一方式應徵: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一)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於該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最後在職派令(2)最後銓審函(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近五年獎懲令(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郵寄至本處人事室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南區(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電傳至bb7705@gov.taipei,寄出後請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是否已收到資料,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面試80分以上即具有正備取資格,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資格不符或面談成績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蔡小姐02-27208889轉8167。

聯絡E-Mail
bb7705@gov.taipei
立即申請
115/06/06 ~ 115/06/19 衛福部食藥署技士1名|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6 ~ 115/06/19 衛福部食藥署技士1名|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約僱會計人員1名|審核特種基金會計決算 115/06/05 ~ 115/06/15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專員1名|薦任6-8職等|庶務採購消防安全 115/06/05 ~ 115/06/22 財政部賦稅署科員1名|薦任6-7職等|限財稅類科高考及格 115/06/05 ~ 115/06/26 中央健康保險署辦事員|1名|承保業務|大學畢+初等考及格 115/06/05 ~ 115/06/19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徵聘獸醫師1名|防疫稽查應變業務 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建管處約僱營建科1名|專科以上|機電檢查與綠能專案 115/06/05 ~ 115/06/18 食藥署約用研究助理1名|身心障礙者專案|醫藥生技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約僱資訊管理人員1名|大專以上|文書處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