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徵駕駛員2名|高中以上|職業客車駕照優先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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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5
職務列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駕駛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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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 高中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各級救護技術員證照者優先錄用)。

(2)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 具職業小客車、職業大客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1)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及保養維護。

(2) 郵件整寄。

(3) 臨時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 )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小客車、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17:00時前,請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監(976007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薪資待遇: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相關規定辦理,比照薪點120至170點,月支報酬新臺幣(下同)38,680至44,760元(內含戒護增支2,400元及地域加給)。其中地域加給每年依規定按本俸計算遞增2%,最高以5年10%為限

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監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聯絡人:本監總務科庶務劉志洋,聯絡電話:03-8703914#308。

聯絡E-Mail
jcp.sschu@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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