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約僱5等土木水利工程人員2名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1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A670110)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Facebook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資情形、第15條所定兼職規定者。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雨水下水道業務相關工作。

2.水利相關計畫、建設及管理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通訊報名:檢附資格審查資料,以A4格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工程員約僱職代(A670110)」,於1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6樓)」,逾時恕不受理。

(二)線上報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步驟提示訊息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上傳資格審查資料,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 資格審查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於「簡要自述」欄詳述過去工作經歷之職務及內容,並於「填表人」欄簽名或蓋章。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三)其他與工作相關之經歷證明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三、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面試,並得視甄選成績候補1至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遞補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若無合適人選時,得予從缺。另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四、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五、 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六、 聯絡電話:本局人事室溫先生,03-3033688分機3543。

聯絡E-Mail
10064091@mail.tycg.gov.tw
立即申請
115/06/05 ~ 115/06/17 衛福部北區兒童之家約用保育輔導人員1名|幼教幼保社工等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08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聘七等電機工程職缺1名 115/06/05 ~ 115/06/12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約僱職務代理人(綜合行政)徵才 115/06/05 ~ 115/06/25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技工徵才1名 115/06/05 ~ 115/06/1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財稅法律管理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21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學系行政助理1名|大學以上學歷 115/06/05 ~ 115/06/18 桃園市環保局徵工友1名|現職機關工友優先 115/06/05 ~ 115/06/12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辦事員1名|專科以上|檔案文書管理 115/06/05 ~ 115/06/1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財稅法律管理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1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約僱人員(高中人事及綜合業務)徵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