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會計室專員(薦任8-9職等)正取1名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6/05 ~ 115/06/12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專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Facebook
條件資格

本職缺係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會計室專員(預估缺),資格條件如下:

1.具有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主計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

一、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完成線上報名;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需登錄於語言能力欄位);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二、請將下列資料合併成1個檔案上傳,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一) eBAS全國主計網「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下載之個人訓練認證紀錄(無則免附)

(二) 兼任主管職務之派兼令(如無,或履歷表中已有紀錄者免附)

(三) 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如無,或履歷表中已有紀錄者免附)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內,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主計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589鄭小姐。

聯絡E-Mail
10044291@mail.tycg.gov.tw
立即申請
115/06/05 ~ 115/06/17 衛福部北區兒童之家約用保育輔導人員1名|幼教幼保社工等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08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聘七等電機工程職缺1名 115/06/05 ~ 115/06/12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約僱職務代理人(綜合行政)徵才 115/06/05 ~ 115/06/25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技工徵才1名 115/06/05 ~ 115/06/1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財稅法律管理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22 勞動部桃竹苗分署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大專以上|文書資料處理 115/06/05 ~ 115/06/08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徵麻醉專科醫師1名(師三級) 115/06/05 ~ 115/06/11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工程員|正取1名|土木水利相關科系|普考或特考及格 115/06/05 ~ 115/06/1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財稅法律管理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1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約僱人員(高中人事及綜合業務)徵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