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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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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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2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組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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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3.英文聽說讀寫流利,需提供英文能力證書。

4.具國際事務相關經驗尤佳。

5.積極負責,具良好溝通、資料處理能力,必要時願意接受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辦理學術行政及研究人員新聘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檢具以下資料(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 人事服務網下載,且須為〈一般〉版本;履歷表簡要自述下方欄位,請提供簽名)。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現職派令影本或最近一次派令影本。

(4)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與獎懲令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英文能力證書)。

2.意者請於115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開文件寄至「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人事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研究所組員」及聯絡電話。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未獲通知甄試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4.聯絡電話:02-27822791分機601彭小姐。

聯絡E-Mail
mhpcy@econ.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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