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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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18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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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熟悉電腦操作、具公文寫作能力,具辦理採購作業經驗者尤佳。

4.細心、認真負責、勇於任事,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辦公室設施管理維護、委外人力勞務承攬等採購案。

2.公務車管理。

3.辦理工級人員管理業務及勞資會議等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8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聯絡E-Mail
ak5966@n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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