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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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7 ~ 115/05/14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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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 需具備⼤學( 含) 以上畢業學歷。
2. 具備「綜合⾏政」職系任⽤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 職等或薦任第6 職等以上( 含第7 職等) 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員。
工作項目
1. 辦理學⽣衛⽣科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5⽉14⽇前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表件(逾期不受理):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徵本職缺採線上⽅式辦理,確認「我的履歷」(請註明聯絡電話)內容正確完整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證明⽂件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 次銓審函、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件( 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格、外語能⼒檢定資格證書、⾝⼼障礙⼿冊正反⾯影本等,無則免附) 】。
(⼆)如尚未經銓審「⽂教⾏政」職系有案或⾮「職組暨職系⼀覽表」內得調任者,須檢附相關證明⽂件。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備取⼈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於115年5⽉29⽇以後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告甄選⾃始無效,且錄取⼈員不予核派或註銷核派。
(五)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五)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事室,聯絡電話:04-37061519,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體衛組:0437061361。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7 ~ 115/05/1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員)
115/05/07 ~ 115/05/1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佐理員)
115/05/11 ~ 115/05/1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員)
115/05/11 ~ 115/05/1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員)
115/05/13 ~ 115/05/2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員)
115/05/19 ~ 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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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18 ~ 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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