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公所(課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1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課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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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者。
4.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5.具汽機車駕照且熟能駕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兵役及災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預估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5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自述),並請上傳附件資料及檔名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課員職缺:(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語言、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人選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以從缺。
3.聯絡人:巫先生,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5 ~ 115/05/12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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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19 ~ 1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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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0 ~ 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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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0 ~ 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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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5 ~ 1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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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5 ~ 1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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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25 ~ 115/06/01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徵4等約僱人員1名|辦理工務業務
115/06/03 ~ 1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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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5 ~ 115/06/11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徵1名暫僱土木工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