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徵1名暫僱工務人員(土木/水利/環境相關科系)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暫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9樓(工務課)
Facebook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學畢業 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並具擬任工作有關經驗 2 年以上者。

2. 土木、建築、水利、水土保持、環境、景觀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3. 品性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4. 具機動性,能配合加班。

5. 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6. 具備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並願意學習。

7. 具有汽機車駕照及熟能駕駛者尤佳。

8.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9. 薪資: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第 6 薪等 296 薪點支應(新臺幣 41173 元)。

工作項目

1. 雨水下水道、河道及相關排水系統疏濬及水利設施維護工程 。

2. 道路 側溝及雨水下水道纜線附掛 管理。

3. 受輔工廠申請道路側溝搭排業務。

4. 辦理年度雨水考評。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請於115年5⽉27⽇前,以郵戳為憑,並檢附以下文件

(1)非編制⼈員甄選報名表(請⾄新店區公所網站/⾸⾴/主題服務/便⺠服務/秘書室項下下載,或下載本案徵才公告附件)、

(2)國⺠⾝分證(正反⾯影本)、

(3)最⾼學歷證明文件、

(4)各式證照或相關⼯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附)。

以A4格式,單⾯列印,於收件截⽌⽇前,郵寄或親送⾄新店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秘書室彭小姐收),擇優通知⾯試。

2. 資格不合、履歷表應填欄位未填、應附文件未⿑(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簽名、履歷表格式不符等)、所附證明文件與履歷表所載個⼈資料無法認定相符(請檢視所附各式證件證書與履歷表及⾝分證是否相符),或未錄取者,均不另⾏通知,經通知⾯試⽽未到場者,視為⾃動放棄,恕不退件。

3. 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員1⾄2名,候⽤期間5個⽉,⾃甄審結果確定之翌⽇起算,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 本次徵才由本所就應徵⼈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及不予備取。

5. 薪資:296薪點,⽉薪為新台幣41,173元(另須⾃付勞健保個⼈負擔費⽤、勞退個⼈⾃願提繳費⽤)。

6. 聯絡⼈:秘書室彭小姐,聯絡電話:(02)2911-2281轉1113。

7.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工務課暫僱⼈員)。

聯絡E-Mail
AN0751@ntpc.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