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契約駐衛警察隊員1名|高中職以上|需機車駕照
1.高中(職)以上、大學以下畢業。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需具責任心及獨立工作能力。
4.須具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1.校園安全門禁監控管制。
2.校園、校外房舍安全巡邏及突發狀況處理。
3.校園車輛、人員、物品進出管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報名期限:自115年5月19日起至115年5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契約駐衛警察隊員」。
3.報名表件請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安全衛生中心駐衛警察隊黃先生收【地址:11677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洽詢電話:02-77496915,E-mail:kevin876459@ntnu.edu.tw。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簡歷表(須含照片、學經歷、專長及自傳),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印本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等文件證明影本。
(3)參據內政部「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第8條: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請附3個月內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證明。
(4)參據內政部「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第8條: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請附6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5)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以明責任。
5.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如下:
(1)本次徵選將進行面試及體適能測驗,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後補人員若干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為限。
(2)甄選錄取者,由本校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約用人員報到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未獲通知面試或未予錄取,報名資料將由本校逕予銷毀,恕不寄還,如須檢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