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暴性侵害防治中心徵聘社工員1名(需社工師證)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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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社會工作
人員區分
聘用社工員(專線組A600120)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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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對家暴及性侵害服務工作有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曾擔任保護性社工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案件之社會工作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5年5月22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投件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曾小姐(電話:02-23615295轉6203);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張組長(電話:02-23615295轉6300)。
(三)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為115年高考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聘期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高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5年12月上旬,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聘。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公告於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312點,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9.1元,每月約43,399元,另發給風險工作補助費3,00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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