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徵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水利土木工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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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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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1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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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擅於溝通。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轄區水利及土木工程開口合約相關業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請於淡水區公所網頁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新北市政府非編制表甄選報名表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183074dfd009df28)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掃描合併成PDF檔於限期內寄郵件至AR4113@ntpc.gov.tw(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職務代理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 (約115年9月1日)止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缺薪水為38,948元。

聯絡E-Mail
AR4113@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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