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徵助理教授2名(英語教學/商管專長)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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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9/04
職務列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助理教授
正取
2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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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本校應用外語系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

(一)領域:

1.英語教學專長類:具英語教學及專業英文(ESP)教學專長;並具商管、國際行銷、國際會展、科技應用等跨領域實務經驗者尤佳。

2.商管專長類:具商管、國際企業、國際行銷等相關專長;並具以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者尤佳。

(二)申請資格:

1.已取得上述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須符合此項規定。

4.具備助理教授證或以上尤佳。

5.具研究能力並發表於國內外重要期刊(至少一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文章,SCI/SSCI/EI/TS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尤佳);如有其他著作亦可一併檢附。

6.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

(1)具系所行政實務、撰寫與執行計畫、課程規劃經驗。

(2)具優良學術研究能力,如執行國科會或教育部研究計畫、發表於國內外優良期刊或專書之學術論文者。

(3)於產學合作機關(構)或產業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並提出相關計畫合約或成果證明者。

工作項目

1.本校應用外語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各類計畫之推動與進行等。

2.教師之教學時段,可能於星期一至五晚間排課。

聯絡方式

(一)起聘日期:確切日期以完成校內相關會議流程及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二)申請資料:

1.基本資料表(請於本系公告網頁:https://reurl.cc/O6je6r下載)。

2.履歷表:包括自傳、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連結:https://forms.gle/d4KDTkjJbpWcsBEj6填具申請資料。

3.身份證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4.實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一年以上,請註明起訖日期)。

5.推薦函二封。

6.著作一式一份,至少一篇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已接受刊登之文章(SCI/SSCI/EI/TS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尤佳),以及博士論文。

7.所執行研究計畫清冊及特殊表現。

8.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9.擬開設本系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至少各一門之教學大綱。

10.近二年教學評量及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11.缺件、逾期或資料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4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應用外語系專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四)洽詢人:吳助教,電話(02)2322-6418,電子信箱:tcwu1222@ntub.edu.tw。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聯絡E-Mail
pr230717@ntu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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