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約聘辯護人1名|具律師證2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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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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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5/27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司法行政
人員區分
約聘辯護人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地址
臺灣基隆地⽅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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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且無他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取得證書,領有中華民國律師證書,並在中華民國執行律師職務2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指貪污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或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或依法停止任用等情形)。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須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證件。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包含閱卷、接見羈押被告、調查有利證據、撰寫辯護書狀等,並在法庭上行使詰問權與辯護,保障被告人權。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延長至115年5月27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201205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人事室。(請於信封註明『報名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字樣)

(四)聯絡電話:(02)2465-2171分機1822 蘇小姐。

(五) 請⾃⾏下載簡章、報名表、蒐集個⼈資料告知事項暨個⼈資料提供同意書填寫。簡章及報名表同步於司法院網站>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新聞公告>徵人啟事刊登。網址分別為:http://www.judicial.gov.tw、http://kld.judicial.gov.tw。

聯絡E-Mail
scyhr@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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