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約僱五等行政人員徵才(1名)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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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3/12 ~ 115/06/08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薪點280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就業服務組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8樓) (二)本職缺將辦理甄選,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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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

(四)具備WORD、EXCEL及PPT等電腦應用能力。

(五)具有行政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勞動力運用、就業促進、就業服務人員教育訓練實施相關計畫及方案之研究、規劃、預算、審核、執行及管考。

(二)彙管本部、本署交辦及列管事項之資料整備、本組重點列管業務、重大案件管制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三)本職缺為本署就業服務組科員(A620170)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簽訂契約書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案約僱人員需配合於契約結束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2人,候用期間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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