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國健署科長|薦任9職等|錄取1名|菸金管理、地方衛生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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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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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科長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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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國內外醫藥、醫事檢驗、公共衛生、流行病學、醫務管理、護理、生命科學等相關學系碩士(含)以上學位。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現任或曾任薦任第8職等或相當層級以上職務滿5年,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個性積極、正向、抗壓、認真學習者為佳。

4.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能力以上者為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本職缺為預估缺

1.辦理菸金之運作管理及審議及菸捐用途分配之撥付核銷。

2.辦理菸金補助地方衛生保健工作之規劃、執行管理

3.辦理地方衛生機關考評作業之統籌、執行與管理。

4.辦理全國金所獎競賽活動規劃與推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6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甄試方式:

(1)本署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2)甄選方式:口試(60%)及筆試(40%)。

3.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4.洽詢電話:(02)25220807朱小姐

聯絡E-Mail
cmy@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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