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約僱5等行政人員1名|專科以上可報|兼任人事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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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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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1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苗栗縣
地址
苗栗縣立造橋國民中學(36144 苗栗縣造橋鄉造橋村一鄰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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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兼任人事業務、辦理出納等一般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官 職 等:五等280薪點,月薪金額約38,948元。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所屬學校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下載並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5:00前送達本府人事處人力科(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3樓) (郵寄或親送均可,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所屬學校約僱代理人(本案聯絡人:羅小姐,電話:037-559589)。

三、 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 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至116年3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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