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航局徵助理員1名|大學以上|預算會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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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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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助理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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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操作能力,具SBA電腦操作經驗者尤佳。

(五) 熟諳附屬單位預算(作業基金)之預算、決算、內部審核等相關會計業務,及政府採購等相關法令規定。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預算、會計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於115年6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計室高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主計室助理員職務。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計室高小姐(02)2349-6204。

聯絡E-Mail
tinakao@mail.c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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