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財稅金融資格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12
職務列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畢業曾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擔任約用人員滿2年。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5條經營商業或兼職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形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之情形。

6.每月薪資:新臺幣約39,564元(五等280薪點)。

7.其他:(1)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或具會計基礎者佳,對稅法有基本概念。(2)具原住民身分者佳。

8.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9.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備取人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任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稅稽徵業務。

(二)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本職缺為現缺,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意者請檢具:

1、個人履歷表(含照片、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有利甄選之相關證明文件。

5、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於115年6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五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3-8311860分機500。

聯絡E-Mail
nh20632@ntbna.gov.tw
立即申請
115/06/05 ~ 115/06/30 衛福部花蓮醫院徵專科護理師1名|大學以上+內外專科護理師證 115/06/05 ~ 115/06/12 花蓮縣政府約用人員徵才|高中職以上|文書檔案處理|正取1名 115/06/05 ~ 115/06/09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約僱綜合行政人員1名 115/06/05 ~ 115/06/11 花蓮縣政府地政科員1名|國土計畫、非都市土地管制業務 115/06/05 ~ 115/06/11 花蓮縣政府出納組長|委任5至薦任7職等|正取1名 115/06/05 ~ 115/06/12 交通部航港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專科以上|進出港簽證及港區管理 115/06/04 ~ 115/06/11 花蓮縣政府課員1名|薦任6-7職等|人事行政業務 115/06/04 ~ 115/06/11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徵村幹事1名|民原課業務 115/06/04 ~ 115/06/12 花蓮榮服處約僱行政代理人1名|專科以上、熟電腦、退伍優先 115/06/04 ~ 115/06/09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人事室主任(薦任8-9職等)徵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