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總玉里分院徵牙醫師1名|師(三)級|臨床醫療工作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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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9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醫學工程
人員區分
牙醫師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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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學系(含)以上畢業。

2.具有牙醫師證書。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4.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調陞本案遴補職務人員。

附註:

附註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附註2: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附註3:進用人員倘已具師(三)級醫師資格者,則給予師(三)級醫師資格者。

工作項目

臨床醫療工作

聯絡方式

1.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無雙重國籍及迴避任用具結書、醫學系畢業證書、醫師考試及格證書、牙醫師證書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資料一律以A4格式。於收件截止日115年6月9日為前,請將上述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本院人事室收。

2.聯絡方式:(03)8883141轉3305

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絡人:人事室 劉小姐3305。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聯絡E-Mail
a0568@vhy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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