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稅務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1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稅務員
正取
3
候補
0
工作地點
屏東縣
地址
潮州稽徵所:屏東縣潮州鎮光華里永康街66號 恆春稽徵所: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路98號2-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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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辦理國稅相關業務。

2.出缺單位:潮州稽徵所、恆春稽徵所。

聯絡方式

一、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請於115年5月14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具財稅金融職系專長之相關證明(前揭資料未檢附者,視為無相關資格)、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請於「我的簡歷」中「其他補充說明」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應徵2個以上職缺,請依序列出第1志願、第2志願....等】。

四、本次公開甄選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除正取3名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6-2223111分機2003、電子郵件:ND04343@ntbsa.gov.tw)。

聯絡E-Mail
nd04343@ntb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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