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主任)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18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主任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高雄市
地址
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高雄市六龜區新威里新威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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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
二、 現任薦任第8職等以上人事主管,並任薦任第8職等人事主管職務合計4年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報名截止日前為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 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四)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 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連絡電話:(02)23491500分機8819 張先生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8
交通部觀光署(專員)
115/05/08 ~ 115/05/22
交通部觀光署(科員)
115/05/15 ~ 115/05/20
交通部觀光署(科員)
115/05/18 ~ 115/05/21
交通部觀光署桃園機場旅客服務員約僱5等徵才1名
115/05/21 ~ 115/05/28
交通部觀光署約僱5等國際觀光行銷專案行政人員1名
115/06/02 ~ 115/06/16
交通部觀光署技士1名|督導風景區工程與觀光建設補助
115/06/03 ~ 115/06/17
交通部觀光署科員1名|旅行業管理、旅遊品質專案、法律統計相關資格
115/06/04 ~ 115/06/09
交通部觀光署聘用8等觀光推廣專員1名|碩士起|社群營運與燈會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