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科員)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0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交通部觀光署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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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一、平時考核、考績及獎懲案件。
二、模範公務人員、優秀員工選拔作業及目標管理業務。
三、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含因公涉訟輔助)。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額,將於本(115)年8月14日出缺。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 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四)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 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連絡電話:(02)23491500分機8810 歐科長。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8
交通部觀光署(專員)
115/05/08 ~ 115/05/18
交通部觀光署(主任)
115/05/08 ~ 115/05/22
交通部觀光署(科員)
115/05/18 ~ 115/05/21
交通部觀光署桃園機場旅客服務員約僱5等徵才1名
115/05/21 ~ 1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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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2 ~ 1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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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3 ~ 1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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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4 ~ 1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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