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行政專員1名|食品營養相關系所、營養師證照優先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含)以上畢業者,食品或營養相關學系畢尤佳。
(二)具營養師證照、餐廳管理、營養分析經驗者尤佳。
(三)具採購人員基本資格且取得證書者尤佳。
(四)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檢定之認證者尤佳。
(五)具公文處理並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應具備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吃苦耐勞、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七)消極資格條件:
1.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2.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3.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一)餐廳管理及借用。
(二)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管理、餐飲衛生諮詢。
(三)場地出租案招標及履約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元/月起薪)。
(二)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經管二組行政專員」,於115年6月3日前Email至feng0605@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總務處經營管理二組莊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1.最高學(經)歷。
2.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個人自傳、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三)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四)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03)571-2121轉分機51913莊小姐。
(五)其他:
1.正取1名,備取1名
2.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六)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七)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予以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停止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