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約僱人事行政人員1名|專科以上|臺北市籍運動選手優先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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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5/2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1.考績獎懲、訓練進修、差勤管理及出國案件等。
2.退休撫卹、待遇福利、保險及文康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如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1份,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人事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6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dn2807@gov.taipei。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本職缺需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任用計畫後始得進用。)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人事室謝科員(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日止。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8,948元。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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