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約僱組員徵才|1名|大學以上|運動場館巡檢與賽會場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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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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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至330(月支報酬45,903元)
職系
體育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組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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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本局所轄運動場館巡檢、管理維護及工程採購招標事宜。

二、 大型運動賽會場地設施設備規劃、器材管理整備業務。

三、 辦理場地維護管理相關工作、場地借用及跨局處溝通協調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應繳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精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若具備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

連絡人:許可欣 電話:02-25702330分機4228

備註

1.聘僱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用。僱用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滿重新檢討,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歡迎具身心障礙及原住民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3.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報名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 23085231。

聯絡E-Mail
dn2807@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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