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務處外語中心行政組員1名|碩士學歷+英檢中級+學校行政經驗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行政組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教務處
Facebook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2.全民英檢中級及格或達相當B1等級之檢定考試通過。

3.具推動英語教學活動、資料分析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且具主動服務之熱忱、擅長協調溝通、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備、可獨立作業。

4.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

5.具學校、政府機關行政經歷。

工作項目

1.綜理外語中心各項業務進度管控,資料整合。

2.高教深耕計畫外語、雙語中心窗口。

3.全校英語相關法規建置及推動。

4.中心重要工作項目及中長程計畫項目管考。

5.中心財產管理。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5年5月2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教務處外語中心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及「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9,70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18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