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徵1名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專科以上、熟Word Excel、需汽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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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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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2 ~ 115/05/2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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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熟稔一般行政業務,具電腦文書操作 (Word、Excel)能力。

三、人際互動良好,具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溝通協調能力與服務熱忱。

四、具備汽車駕照(需支援活動)。

五、具公文撰寫能力及政府採購人員基礎尤佳。

工作項目

(一)、計畫經費管控請領核銷

(二)、清潔及電腦租賃採購

(三)、行政事務、活動支援協助

(四)、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二)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三)國民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五)工作經歷證明

二、請於115年5月22日以前(本局收件日期為憑),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職缺(職務代理)】(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並以A4大小列印,依序由上而下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平放裝入信封內)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繕打收件者姓名、地址,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下載(網址: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並繕打內容後,逕傳倪小姐113041@mail.tycg.gov.tw (03-3322101轉6814)。

六、工作報酬:薪資32,451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系業務助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為實際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一日(115年12月21日)。如該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條件要求留用。

八、本次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九、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倪小姐,03-3322101#6814、6815。

聯絡E-Mail
10041930@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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