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徵工友5名|限現職機關學校工友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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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1/01 ~ 115/12/31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司法行政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5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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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環境清潔工作。

(二)公文傳遞。

(三)搬運卷宗。

(四)其他交辦事項(如會議布置、長官交辦事項等)。

聯絡方式

一、薪俸待遇:工友新臺幣約37,190元至40,568元,薪點120點至150點。(依個人服務年資核定辦理,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及工友管理等要點辦理。)

二、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檢具資料:

1.甄選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5.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6.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二、如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115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署總務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友」,逾期、證件不齊全、資格不符、非機關現職人員者,不予受理。

三、本署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面試評選後,工友擇優錄取5名,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聯絡E-Mail
yth84114@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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