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徵駕駛4名|現職公務駕駛、職業客車執照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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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1/01 ~ 115/12/31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安全保防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4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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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必須具有職業小客車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本署之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臨時派遣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總務科許先生,電話:02-23713261轉6618或6200。

聯絡E-Mail
yth84114@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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