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約僱會計人員1名|5等|會計系專科以上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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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0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預估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會計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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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等商學系畢業,具財務、會計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需檢附在職、離職或服務證明)。

2.有政府部門財務或會計經驗者尤佳。

3.須配合業務加班。

4.嫻熟電腦文書作業、熟諳公文製作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5.具工作熱忱、品德操守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帳務處理(含憑證整理、保管及決算令行後移本局檔管),編製月報。

2.工作計畫及工程經費審核。

3.辦理其他財務、會計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會計室(02)2960-3456分機4591温主任。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6月10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其應徵資料恕不寄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工作期間:自115年6月29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視表現狀況予以續僱。

(四)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及變更甄選報名表格式」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如有更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相關工作經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以上2-4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 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5.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 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6.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7.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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