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榮家約僱會計職務代理人徵1名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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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6/12
職務列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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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具辦理會計工作及相關系統操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 檢附資料: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三) 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四) 身份證影本(正反面)。

(五) 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證明影本等。

二、 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送或掛號郵寄本家總收文室憑辦(以本家總收文收訖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應徵主計機構考試分發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三、 甄選程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四、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或僱用原因消失為止,即無條件解僱。

五、 工作待遇: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東地區機構約聘僱人員支給用酬標準表」約僱人員俸點第五等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41.3),新台幣39,564元。(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六、 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聯絡電話:(03)8223111轉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莊先生。

聯絡E-Mail
vhhl0734@mail5.va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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