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徵會計技術師1名(6等)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05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6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技術師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會計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者。

2.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工作認真、主動積極、穩定度高,具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實務等公務經驗者尤佳。

3.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無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主計室會計科陳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5年5月25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849陳小姐。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於「焦點消息」/「徵才公告」/「本局主計室聘用技術師(職務代理)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又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三、聘用期限至115年8月9日止,即行解聘(本缺為請假缺)。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六等280薪點,38,948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