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徵技術員1名|5等|理工科系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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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3 ~ 115/06/17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技術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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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操作、Office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3.理工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通過英語(或日語)檢定且持有證明者尤佳。
5.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尤佳。
工作項目
1.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廢止、確認、解釋及有關事項。
2.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無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標準組標準推行科黃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5年6月17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2227黃小姐。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於「焦點消息」/「徵才公告」/「本局標準組約僱技術員(職務代理)徵才報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又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三、僱用期限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即行解僱(本缺為考試分發缺)。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38,948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關缺
115/04/10 ~ 115/05/1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佐)
115/05/11 ~ 115/05/2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徵5等管理員1名|大學以上|公文寫作及Office操作
115/05/05 ~ 115/05/25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徵會計技術師1名(6等)
115/05/25 ~ 115/06/0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士|薦任6-7職等|正取1名|商品檢驗與化工檢測
115/05/27 ~ 115/06/10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士1名|電氣產品檢驗及能源科專計畫
115/06/06 ~ 115/06/19
衛福部食藥署技士1名|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6 ~ 115/06/19
衛福部食藥署技士1名|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5 ~ 115/06/24
中央健保署科員徵才|1名|承保業務|高普考及格
115/06/05 ~ 115/06/1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組員|正取1名|教師聘任、會議紀錄、公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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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5 ~ 1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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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5 ~ 1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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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5 ~ 1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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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建管處約僱營建科1名|專科以上|機電檢查與綠能專案
115/06/05 ~ 115/06/18
食藥署約用研究助理1名|身心障礙者專案|醫藥生技相關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