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士|薦任6-7職等|正取1名|商品檢驗與化工檢測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化學工程
人員區分
技士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商品檢驗管理業務。

2.辦理化工、高分子產品檢測與設備維護保養及相關採購業務。

3.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預估115年8月3日出缺。

2.請於115年6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聯絡電話:02-23431700轉1361 洽胡小姐。

4.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susan.hu@bsmi.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