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視察)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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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1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視察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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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及工作項目相關職務經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限制轉調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國有公用不動產管理維護業務統籌及審核等事項。

(二)辦公處所之管理及修繕等事項。

(三)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圖說、施工規範及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等事項。

(四)工程施工品管、督考、查核及評鑑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5年5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操作步驟確認各項欄位及履歷資料,並至MyData系統維護簡要自述後,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未維護簡要自述,視同不合格。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

(一)如須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之職系專長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未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視同不合格。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面試,並以面試評分結果,排定順序;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聯絡方式:謝小姐,電話:(02)33438813。

聯絡E-Mail
ea02190522@n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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