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電子電機通訊工程相關經驗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13 ~ 115/05/2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通訊傳播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嫻熟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流程,具電子、電機、通訊工程相關公務機關之工作經驗或有駕駛執照,且能獨立駕車尤佳
工作項目
(一)專用電信、實驗研發電信網路及業餘無線電臺等審驗技術監理事項。
(二)無線電波監測、設備維運等事項之執行。
(三)無線電波干擾申訴案件之查處。
(四)通訊傳播違規查處、行政處分後續行政執行、債權憑證催收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5年5月22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1樓北區監理處電波監測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北區監理處電波監測科約僱人員(A660350)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間遇跨年度時,年底將依實際考核結果辦理續僱事宜)。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931電波監測科吳科長。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科員)
115/05/08 ~ 115/05/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科員)
115/04/30 ~ 115/05/1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佐)
115/04/29 ~ 115/05/1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佐)
115/05/13 ~ 115/05/1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視察)
115/05/15 ~ 115/06/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傳播法律相關科系優先
115/05/04 ~ 115/06/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徵技工1名|國中以上|濟南路辦公室庶務維護
115/05/22 ~ 115/05/2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專員1名|薦任7-9職等|網際網路傳播治理
115/05/25 ~ 115/06/0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佐1名|電機工程職系、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
115/05/27 ~ 115/06/0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正1名|薦任8-9職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