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佐1名|電機工程職系、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2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技佐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
(六)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之督導管理事項。
(二)建築物電信設備相關資訊系統之建置、維運管理事項。
(三)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核准審查及管理事項。
(四)行政事務處理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5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操作步驟確認各項欄位及履歷資料,並至MyData系統維護簡要自述後,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未維護簡要自述,視同不合格。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
(一)如須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之職系專長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未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視同不合格。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面試,並以面試評分結果,排定順序;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聯絡方式:謝小姐,電話:(02)33438813。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科員)
115/05/08 ~ 115/05/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科員)
115/04/30 ~ 115/05/1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佐)
115/04/29 ~ 115/05/1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佐)
115/05/13 ~ 115/05/1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視察)
115/05/15 ~ 115/06/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傳播法律相關科系優先
115/05/13 ~ 115/05/2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電子電機通訊工程相關經驗
115/05/04 ~ 115/06/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徵技工1名|國中以上|濟南路辦公室庶務維護
115/05/22 ~ 115/05/2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專員1名|薦任7-9職等|網際網路傳播治理
115/05/27 ~ 115/06/0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正1名|薦任8-9職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